为加强协会建设,规范工作管理,市律协常务理事会通过了《厦门市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办法》、《厦门市律师协会固定资产采购、领用、核销管理办法》、《厦门市律师协会备用金管理办法》以及《厦门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、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报备工作规定》等四项规章制度。